关于做好人工智能与低空技术学院2026-2027学年秋季学期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奖助贷中心发布时间:2026-07-26浏览次数:10

年级、各位同学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助〔20232)和《华南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华农党发〔202340号,附件1)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开展我校2026-2027学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相关要求说明如下:

一、认定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读预科生、本科生(含2026级新生)。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名单

(一)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名单

组长:梁耀明  刘金龙

成员:谢家兴 殷惠莉 陈仕长 林上港 徐海涛 严玛丽 张忠伟 陈援翰 梁明珠 梁佩雯 肖佳鹏 李婧雯 周宇恒 曹珖琅

(二)年级学生监督小组名单

以年级为单位,成立由学生代表组成的学生监督小组。成员包括辅导员、班主任、级委(班委)、学生代表,成员人数不得少于十人。各年级在内部进行成员名单的公示。

(三)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小组名单

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小组由以班级为单位组建,由班主任担任组长,班长、团支书、学生代表担任组员。各班级在内部进行成员名单的公示。

三、认定流程

(一)提前告知(老生7月26日周日前,新生8月29日周六前)

1.各班级内部传达并解读《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华南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告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事项、相关政策解读及办理流程。

2.各年级、班级成立“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小组”“年级学生监督小组”,并将上述机构成员详细名单及职责分工的内容,于学院范围内予以公示。

(二)个人申请(老生8月23日周日前,新生9月13日周日前)

学生自愿向所在班级的“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小组”提交《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附件2)并按照《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分析表》(附件3)要求提交相关证明和相关佐证材料,具体要求请参考附件3、附件4、附件5。同时登录华南农业大学学生工作系统门户http://xgxt.scau.edu.cn/#/login,点击“事务大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进行申请,相关操作可参考附件3-6

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步提出本班级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学生名单,在班级公示3日无异议后,名单送至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复核,相关公示过程需留痕。

(三)学院审核(老生9月6日周日前,新生9月20日周日前)

年级辅导员对学生申报情况进行审核,完成提交学院副书记复审。副书记审核后,提请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

年级学生监督小组在年级审核期间监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评议、公示等,及时向学院报告评议或认定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向本年级师生公布监督情况。

(四)学院交叉审核(老生9月13日周日前,新生9月24日周四前)

各学院对交叉学院学生申报情况进行审核,完成提交学工部复核。

(五)学工部复核(老生9月24日周日前,新生10月3日周六前)

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复核后将初审通过的学生信息导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初步确定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

(六)学院公示(9月27日周日前)

学院将初次认定结果在适当范围内、以适当方式公示3日。

(七)学校审批公示(1016日周五前)

学院公示无误后,学工部将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报学校奖助学工作评审领导小组审批。审批通过后,学工部将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名单在适当范围内、以适当方式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

(八)建档备案

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最后确定的2026-2027学年秋季各等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汇总造册,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相关要求向学院奖助贷中心(联系人:20232025级李婧雯;2024级周宇恒;2026曹珖琅)提交材料存档备查,学生提交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佐证材料要全,后续纸质版归档需一一对应学工系统提交的相应材料(如审计抽查某学生纸质认定申请表勾选家庭遭受突发意外,但档案中只有遭受突发意外的佐证材料,没有学生本人及家庭户口簿首页等材料。虽然学工系统上有上传,但纸质归档材料就不齐全了)。

四、其他说明

1.各年级、班级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严格执行认定工作流程,确保认定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精准。同时,注意保护学生隐私。

2.学校和学院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实地走访、信件、电话等方式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将取消资格。情节严重的,学校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3.2026级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专项资助申请资格,将依据本次认定结果予以确定。

4.2026-2027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资格将参照此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

5.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本科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但其助学金资格不等同于已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如需申请2026-2027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须按照普通同学标准,在2026-2027学年认定为一般困难、困难或特别困难等级。


联 系 人:陈老师

电 话:020-32789504

联系地址:人工智能与低空技术学院201办公室

本科各年级联系人:

20232025级:李婧雯  联系方式:17837087523

2024级:周宇恒  联系方式:15220754282

2026级:曹珖琅 联系方式:15622755338


附件1华南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doc

附件2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2026版).docx

附件3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分析表(2026版).xls

附件4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审核说明(2026秋).docx

附件5重大疾病范畴参考(百度百科).docx

附件6关于2026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操作-学生端.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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