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人工智能与低空技术学院2026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奖助贷中心发布时间:2026-09-29浏览次数:10

各本科生年级、各位同学: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1〕35号)及《关于做好我校2026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院2026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项目

2025-2026学年国家奖学金

二、评审对象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年级(不含评审当年已毕业的学生)特别优秀的本科学生。

2025-2026春季学期转专业的学生在转入的新学院评审。

三、申请条件

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评审与材料填报工作的通知》(教财厅函〔2010〕16号)及上级相关文件、《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1〕35号)(以下简称《办法》)执行,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四、奖助金额及名额分配

国家奖学金:全校拟推荐171人,10000元/人/年,一次性奖励,各学院名额分配情况见附件2。其中我院拟推荐11人。

五、评审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机构名单

组长:梁耀明 刘金龙

成员:谢家兴 殷惠莉 陈仕长 林上港 徐海涛 严玛丽 任政 张忠伟 陈援翰 梁明珠 梁佩雯 肖佳鹏  周宇恒 李婧雯  曹珖琅

(二)国家奖学金评审

1.学生申请:10月4日15:00前。符合条件的学生,提交申请国家奖学金有关材料: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导入模板》(附件3,电子版),填写要求详见附件4;若“申请条件”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的,须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并提供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电子版+纸质版);

(2)2000字以上的个人先进事迹材料和2张不同的个人近期生活照(jpg格式)(格式参考附件5,电子版)。

(3)提交方式:请务必于截止时间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奖助贷中心(2023级、2025级联系人:李婧雯;2024级联系人:周宇恒),逾期不予受理:

①纸质版材料:按顺序整理后提交(10月7日国庆结束返校之后立即提交);

②电子版材料:统一打包命名为“年级+班级+姓名+2026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材料”(电子版材料应该在10月4日“学生申请”截止时间前提交)。

2.学院评审与公示:10月9日前。学院评审工作小组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3.学院报送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数据:10月9日前。学院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汇总。

4.学校评审与公示:10月17日前。学校奖助学工作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

六、工作要求

1.请申报人根据评审工作的要求和时间节点,严格按填表说明的要求填报材料,按时报送。上报材料不予退回,各位申报人根据需要自行准备存档材料。

2.在评审工作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学院奖助贷中心联系。


联系人:陈援翰 周宇恒(联系电话:15220754282) 李婧雯(联系电话:17837087523)

联系电话:020-32789504

地 址:华山区2号楼201室


附件:

附件1: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1】35号).docx

附件2:华南农业大学2025-2026学年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表.xlsx

附件3: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xlsx

附件4: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注意事项.docx

附件5:国家奖学金个人事迹材料要求及样式.doc



人工智能与低空技术学院学工办

202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