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班级、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公寓住宿秩序,强化学生安全教育管理,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住宿环境,根据《华南农业大学学生公寓管理规定》(华南农办〔2019〕65号)、《华南农业大学学生管理违纪处分实施办法》(华南农办〔2017〕10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现就学生晚归、不归相关认定、报备及处理要求通知如下。
一、晚归、不归认定
根据学校学生公寓管理有关规定,学生应自觉遵守学校管理制度,维护良好的学生公寓秩序。学生公寓实行早晚门禁制度,本科生公寓楼开门时间为6:00—23:00(其中周五、周六为6:00—23:30),研究生公寓楼开门时间为6:00—24:00,法定节假日参照周五、周六时间执行。
学生无特殊情况应按时归寝。未按宿舍作息规定按时归寝,且未提前向班主任、辅导员报备或报备未获同意的,认定为无故晚归;未经批准夜不归宿,且未在网上办事大厅办理“在校住宿学生临时外宿报备”手续的,认定为无故不归。
二、晚归、不归的申请与报备
1.确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归寝的,原则上须至少提前1天向班主任或辅导员报备,说明具体事由,经审核同意后,保存沟通记录或相关凭证,以备核查。未按规定报备或未获批准的,按无故晚归处理。
2.确因特殊情况需夜不归宿的,原则上须至少提前1天向辅导员申请,说明具体事由,经辅导员审核同意后,在网上办事大厅办理“在校住宿学生临时外宿报备”手续。未按规定办理手续的,按无故不归处理。
3.因突发疾病、交通延误、紧急事务等特殊情况无法提前报备的,应第一时间联系班主任或辅导员说明情况,并在事后及时补充相关证明材料。
三、违规情况处理与申诉
1.违规处理。自本学期第11周(5月11日)起,学生一周内无故晚归累计达2次及以上的,由班主任、辅导员进行提醒谈话;一周内无故晚归累计达3次及以上的,学院予以通报批评,并将相关情况作为该学期综合测评、评奖评优等工作的重要参考。无故不归、屡教不改或造成不良影响的,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2.情况核实与申诉。学院根据学生公寓中心推送的晚归数据进行核实统计,并通过学院官网或相关平台发布拟通报名单。公示期内,学生如对晚归记录有异议,或已完成有效报备,可向班主任、辅导员提交《人工智能与低空技术学院学生晚归情况说明及申诉表》(附件2),并将相关佐证材料(聊天记录、审批凭证、证明材料等)发送至学院学生会邮箱:scaudzgcxyxsh2025@163.com。
3.结果发布。对理由正当、证据充分的,经学院核实后可撤销相关记录或不予通报。学院将在完成情况核实、申诉处理及有效报备核验后,统一发布最终通报批评结果。
4.材料真实性要求。学生提交的说明、申请及佐证材料应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并作为综合测评、评奖评优等工作的重要参考。
请全体同学严格遵守学生公寓管理规定,合理安排学习生活,自觉按时归寝,共同维护安全、有序、文明的住宿环境。
附件1:华南农业大学学生公寓管理规定(华南农办[2019]65号).pdf
附件2:人工智能与低空技术学院学生晚归情况说明及申诉表.docx
人工智能与低空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6年5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