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各位同学: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助〔2023〕2号)《华南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华农党发〔2023〕40号,附件1)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开展我院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动态调整工作,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认定对象
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未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或认定为“不困难”等级,但因突发变故需要新增困难认定的本科生及预科生。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名单
(一)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名单
组长:梁耀明 刘金龙
成员:谢家兴 殷惠莉 陈仕长 林上港 徐海涛 严玛丽 刘永明 张忠伟 陈援翰 梁明珠 梁佩雯 肖翰祥 李婧雯 周宇恒
(二)年级学生监督小组名单
以年级为单位,成立由学生代表组成的学生监督小组。成员包括辅导员、班主任、级委(班委)、学生代表,成员人数不得少于十人。成员名单见附件4《人工智能与低空技术学院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名单》,各年级在内部进行成员名单的公示。
(三)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小组名单
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小组以班级为单位组建,由班主任担任组长,班长、团支书、学生代表担任组员。成员名单见附件4《人工智能与低空技术学院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名单》,各班级在内部进行成员名单的公示。
三、认定流程
(一)提前告知(3月6日至7日)
各班级内部传达并解读《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华南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明确动态调整政策、流程及材料要求。
秋季学期学院成立的“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小组”、“年级学生监督小组”及“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继续在本次开展相关工作。
(二)个人申请(3月7日至13日)
学生自愿向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小组提交《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附件2)并按照《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分析表》(附件3)要求提交相关证明相关佐证材料。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步提出本班级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学生名单,在班级公示3日无异议后,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复核。名单无异议后,相关学生登录华南农业大学学生工作系统门户学工门户https://xgxt.scau.edu.cn/xgxt/#/affairs/copyAllAffairs?id=xgdt,点击“事务大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进行申请(请注意:切勿使用上学期申请的数据进行修改提交,必须重新申请)。
(三)学院审核(3月14日至20日)
年级辅导员对学生申报情况进行审核,完成提交学院副书记复审。副书记审核后,提请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
年级学生监督小组在年级审核期间监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评议、公示等,及时向学院报告评议或认定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向本年级师生公布监督情况。
(四)学校审批(3月21日至31日)
1.学院交叉审核。
2.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复核后将初审通过的学生信息导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初步确定春季学期新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各学院将初次认定结果在适当范围内、以适当方式公示3日。
3.学校审批。学院公示无误后,学工部将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报学校奖助学工作评审领导小组审批。
(五)认定结果公示(4月1日至8日)
学校审批后,学工部将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名单在适当范围内、以适当方式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
(六)建档备案
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最后确定的本校2025-2026学年秋季、春季学期各等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汇总造册,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相关要求向学院奖助贷中心(联系人:2023级肖翰祥;2022、2024级周宇恒;2025级李婧雯)提交材料存档备查,学生提交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佐证材料要全,后续纸质版归档需一一对应学工系统提交的相应材料。
四、注意事项
1.上学期已认定为一般困难、比较困难、特别困难的学生,无需再次申请。若学生本人经济情况有突变(如一般困难增加佐证材料后可认定为特别困难),这类情况请申请临时困难补助,不再修改认定结果。
2.2026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资格将参照此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
3.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本科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其助学金资格不等同于已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如需申请2026年国家励志奖学金,须按照普通同学标准,在2025-2026学年秋季或春季学期认定为一般困难、困难或特别困难等级。
4.学校和学院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实地走访、信件、电话等方式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将取消资格。情节严重的,学校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联 系 人:陈老师 肖同学 李同学 周同学
电 话:020-32789504
联系地址:人工智能与低空技术学院201办公室
本科各年级联系人:
2023级:肖翰祥 联系方式:18666940181
2022、2024级:周宇恒 联系方式:15220754282
2025级:李婧雯 联系方式:17837087523
附件1华南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华农党发〔2023〕40号).doc
附件4《人工智能与低空技术学院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名单》.xlsx
附件5: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审核说明(2026春).docx
附件7:关于2025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操作-学生端.docx
人工智能与低空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人工智能与低空技术学院奖助贷中心
2026年3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