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年级、各位研究生:
根据《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2〕53号)《关于开展我校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规范有序开展我院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3级、2024级研究生评选工作
学校具体名额分配情况详见《2025年各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表(老生)》(附件1)。其中我院博士研究生(老生)国奖学金名额0人,硕士研究生(老生)国家奖学金名额7人。
(二)申请条件
参考《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2〕53号)。
(三)评审流程及时间安排
1.申请截止时间
符合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的2023级、2024级研究生。须于2025年9月29日(星期一)15:00前提交相关材料(含纸质版与电子版材料提交)。
2.申请材料要求
申请人须按以下清单提交完整材料(纸质版与电子版各1份):
(1)基础表格材料
①《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
②对应学历层次汇总表:
博士研究生:《2024年广东省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第二批)》(附件3)
硕士研究生:《2024年广东省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第二批)》(附件4)
③《电子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自我评价表》(附件8)
(2)证明材料复印件(需按顺序整理并标注)
①科研成果及参与科研项目证明;
②论文:期刊封面、目录(用红色记号标注本人文章)、正文首页复印件,及华南农业大学图书馆检索证明;
③科研项目:项目书首页、参研人员名单及加盖公章页复印件;
④专利:专利需提供实审通知或授权公示证明,即已授权专利需提供国家专利授权书及公开首页复印件;已公开专利需提供公开专利首页复印件;
⑤其他材料。
3.材料提交方式
(1)纸质版材料
①提交地点:电子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201办公室
②接收人:李炫天、任雪丽同学
③要求:材料需按清单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
(2)电子版材料
①命名规范:压缩包统一命名为“XX级硕士/博士研究生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材料汇总”。
②接收邮箱:15815844396@163.com。
③要求:邮件主题与压缩包命名一致。请申请人严格遵守时间节点,确保材料真实完整。逾期提交或材料不全者,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4.学院评审与公示:10月10日前。学院评审小组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学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5.学校审核。学校奖助学工作评审领导小组对学院报送的名单进行全面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接受师生监督。
二、2025级研究生评选工作
(一)评选名额
各学院2025级研究生新生推荐参评国家奖学金的上限人数,以《2025年各学院推荐参评国家奖学金研究生新生上限人数》(附件5)为准。其中,符合参评成绩条件的推免生及普通招考生名单,详见《2025级研究生新生符合参评成绩条件学生名单》(附件6),非名单内学生不具备参评资格。
(二)申请截止时间
符合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的2025级研究生须于2025年9月29日(星期一)15:00前提交相关材料(含纸质版与电子版材料提交)。
(三)评审流程及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符合参评条件的2025级研究生新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准确、齐全,不得虚报、瞒报信息。
2.申请材料要求
(1)电子版:《2025年广东省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3)、《2025年广东省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4)、《2025年研究生新生国家奖学金评选信息表》(附件7)、《电子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自我评价表》(附件8);
(2)纸质版:《2025年研究生新生国家奖学金评选信息表》(附件7)(学院党委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电子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自我评价表》(附件8);
(3)参评研究生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①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复印件;②加盖教务部门公章的包含平均学分绩点的成绩单复印件(硕士生新生提供本科阶段成绩单、博士生新生提供硕士生阶段成绩单);③附件7评选信息表中列出的各项参评信息的佐证材料(佐证材料须按表格信息顺序整理,经学院严格审核申报材料后加盖单位公章)。
3.材料提交方式
(1)纸质版材料
①提交地点:电子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201办公室
②接收人:刘淼权同学
③要求:材料需按清单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
(2)电子版材料
①命名规范:压缩包统一命名为“2025级硕士/博士研究生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材料汇总”。
②接收邮箱:1732132894@qq.com。
③要求:邮件主题与压缩包命名一致。请申请人严格遵守时间节点,确保材料真实完整。逾期提交或材料不全者,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4.学院推荐。学院评审小组进行初步审查和公示,于2025年10月9日前向学校推荐参评候选人。
5.学校评审。学校奖助学工作评审领导小组组织评审,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三、其他重要说明
1.2025级硕博连读生,统一按2025级博士生身份参与本次国家奖学金评选。
2.2023级、2024级研究生的评选工作由学院按照学校分配名额组织初评,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负责对初评结果进行审核。
3.学院对2025级研究生新生的申报材料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核。研究生新生国家奖学金由学校奖助学工作评审领导小组组织评选。
4.评选过程中,如发现学生存在材料造假、隐瞒信息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参评资格,已获奖的取消获奖资格并追回奖金,同时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邮箱:30005212@scau.edu.cn
联系电话:020-32789504
地 址:华山区2号楼201室
附件:
1.附件1:2025年各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表(老生).xlsx
3.附件3:2025年广东省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xlsx
4.附件4:2025年广东省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xlsx
5.附件5:2025年各学院研究生新生参评国奖可推荐人数.xls
6.附件6:2025级研究生新生符合参评成绩条件学生名单.xlsx
7.附件7:2025年研究生新生国家奖学金评选信息表.xlsx
8.附件8: 电子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自我评价表.doc
电子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学工办
2025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