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园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的温馨提醒

发布者:电智-管理员发布时间:2024-10-23浏览次数:10

各学生班级、各位同学:

为了确保校园电动自行车的安全使用,保障大家的人身安全,维护校园秩序,我们特别提醒大家,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相关管理规定,具体事项如下:

一、禁止电动车或电池在室内充电

禁止在办公室、实验室、学生宿舍、住宅区等室内场所为电动车电池充电;禁止私拉电线、插座给电动自行车充电。根据上级消防部门最新规定,因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造成火灾,对责任人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请大家在使用充电桩或充电柜充电时,合理控制充电时间,避免电池充满电后持续充电带来安全隐患。

二、规范电动车停放,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及其电池进入电梯轿厢;禁止在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以及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室内场所停放电动自行车。消防通道是“生命通道”,私自堵塞、占用、封闭消防通道,在紧急情况下会影响人员疏散和消防救援。

三、不要购买二手电动车和电池

不要贪图便宜购买二手电动车和“三无”产品的电池,电动车的电池寿命为2-3年,如发现异常要及时维修和更换,超出使用时间要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电池,如更换的电池与原电动车不匹配,在充电过程中,容易发生电池自燃等安全事故。

四、禁止私自改装电动自行车

私自改装电动车会改变车辆行驶速度,破坏电池的安全性能,增加交通事故和火灾事故的风险。


安全无小事,请大家高度重视以上提醒,防患于未然,共同为建设平安校园而努力。  



电子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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