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秋季批次发展对象政治审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电子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党务发布时间:2024-10-22浏览次数:10

关于开展2024年秋季批次发展对象政治审查工作的通知

各位发展对象:

为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确保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及上级党组织的相关规定,现就对华南农业大学电子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拟发展入党对象进行政治审查(以下简称政审)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政审内容

1. 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

2. 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

3. 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

4. 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二、政审方式

1. 查阅个人档案及相关材料

2. 走访调查所在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及群众

3. 与本人进行面对面谈话,了解其思想动态及政治立场

4. 必要时,可函调或外调相关证明材料

5. 自传。

三、自传要求

1. 撰写要求:使用华农方格纸,字数2000以上,请在左上角用订书机装订,并在第一面上方用铅笔,写上自己的姓名、年级班级、党支部全称。

2. 内容包括:本人姓名、民族、出生年月、年龄、籍贯、出生地、家庭出身、职业、家庭成员以及每个阶段的学习经历。

3. 落款时间:落款时间精确到年月日。落款时间为确定为发展对象后,政治审查前。

四、函调或外调要求

1. 政审外调函由发展对象双亲的居委会或工作单位(或其他能够出具政审证明的党组织)按照填写说明填写完整,加盖党组织公章后密封寄回。

2. 如无特殊情况,父母双方都需要进行函调,故每位发展对象应有2份政审外调回函。

3. 函调单位(地址)一般为发展对象双亲所在的居委会或工作单位。

4. 发展对象务必提前确认好双亲的函调单位(地址)是否能开具政审文件,且落款公章为党章。

5. 政审回函信封必须保持密封完好,不可拆破。

五、时间安排

政审工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正式启动,预计于2024113前完成。具体时间安排及要求将另行通知政审对象。

六、注意事项

1. 政审对象应积极配合党组织的工作,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及所需材料,不得隐瞒或伪造事实。

2. 相关单位、党组织及个人应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如实反映政审对象的情况,确保政审工作的客观公正。

3. 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郑淏竣15220068716

邵奕敏15102015623

邮箱:2949249364@qq.com

特此通知。

 

电子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党务工作中心

2024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