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电子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2024年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专项资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奖助贷中心发布时间:2024-10-10浏览次数:10

2024级本科班级: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以及学校《关于做好我校2024年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专项资助工作的通知》通知精神,现将我院开展2024年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专项资助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我院2024年广东省户籍家庭经济困难本科新生。

二、资助标准

资助标准:5000/人,一次性资助。

三、申请条件

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专项资助政策于2012年由广东省政府设立。因家庭经济困难,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不足以缴纳第一学年学费的广东省户籍2024级本科新生,特别是属于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和低收入家庭子女,原建档立卡户子女等情况的新生可以申请此项资助。

同时符合“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南粤扶残助学工程” “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条件的学生,可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接受其中一项政策资助,不同时重复接受其他政策资助

四、申请程序

1.1010-15日:学生申请。申请学生必须通过学校“2024-2025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且户籍为广东省的(不含户口迁移到我校的)符合条件的学生。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专项资金申请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填写示例见附件2),附上身份证复印件。

2.1016-25日:学院评审与公示。学院组织对本学院申请学生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3.1026-115日:学校审核与公示。学校对各学院上报名单进行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并通过审核的拟受助学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将有关材料报省教育厅。

     五、报送材料

各位申请新生资助的同学需于 10 15 日前将《申请表》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发给班长或生活委员等班干部。(《申请表》一式一份,限用1A4 纸单面打印),各新生班级班长或生活委员等班干部统一收集汇总并填写《华南农业大学2020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情况表》(附件3,以下简称《情况表》),于1015日(星期二)中午1200前将所有文件(一份《情况表》+班里每位申请同学的材料)打包压缩并命名为“xx年级xx专业xx班新生资助材料”发送至大学生奖助学管理中心邮箱: dzjzxd@163.com。纸质版材料由助班收齐后于1015日(星期二)中午12:30交给大学生奖助学管理中心干部(肖翰祥 18666940181)。

注:申请学生必须通过学校“2024-2025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即申请进入“广东-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的学生。由于2024-2025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有待于省教育厅助学管理中心审批,所以有意申请的同学已经提交了2024-2025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材料,可申请2024年广东省户籍家庭经济困难本科新生资助,以便于评选工作开展,如学院报送的学生中没通过省教育厅助学管理中心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届时再进行个别更换调整。

在执行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政策工作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学院老师联系。

附件1.广东省2024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专项资金申请表.doc
          2.广东省2024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专项资金申请表(填写示例).doc

      3.华南农业大学2024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资助情况表.xls

联系人:陈老师

地址:电子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院楼201



2024 10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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