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本科生党支部: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扎实抓好党员队伍建设这一基础性工程,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办发〔2014〕3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意见》(华农组通〔2021〕4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将本学期发展党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定调查对象(完成时间:2024.09.20前)
符合以下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校本科生以及非定向研究生)可确定为调查对象:
1、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满一年及以上。
2、完成党校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
3、本科二年级入党积极分子,上学期绩点排名行政班班级前50%(含50%);本科三年级及以上入党积极分子上学期绩点在3.20及以上。(此项要求在2025年春季学期开始执行)
4、培养教育期间(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至今),累计完成志愿服务时数不少于40个,其中“校园志愿服务”不少于12个,近半年志愿服务时数不少于12个(下划线部分要求在2025年春季学期开始执行)。
5、上一学历学习阶段已经撰写入党申请书,但没有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证明材料的,需在本院按照规定重新确定入党积极分子身份、完成党校培训后,方可申请发展入党。
6、出现以下情况的暂不予考虑:
(1)出现违法、违纪和严重违反校规的行为。
(2)存在重修且未修完的课程。
(3)毕业前3个月。
7、符合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9月20日前由本人登记填写《电智学院拟成为发展对象基本信息表》(https://www.wjx.cn/vm/hnwVjv9.aspx)向班级挂钩党支部、培养联系人提交入党相关材料,并主动配合党支部开展调查工作。
二、各年级党务工作小组开展群众调查和民意测评,形成群众调查意见并完成个人面谈(完成时间:2024.10.7前)
1、学院对调查对象名单进行公示,公开征集对调查对象的意见建议。
2、党务工作小组根据调查对象名单,以座谈会、个人访谈等形式,对调查对象身边的群众进行调查和民意测评,形成意见后填写《电智学院党员发展对象群众调查表》。
调查群众包括:
(1)调查对象所在班级班主任、所在学生组织指导老师、导师。
(2)调查对象所在班级学生,应涵盖班级党员、班长团支书、舍友等,调查人数不少于班级人数的1/3。
(3)调查对象所在学生组织(团队)学生,调查人数不少于3人;学生组织同学应涵盖调查对象的上下年级以及同级的组织成员。
3、党务工作小组成员(2—3人)与调查对象进行面谈。了解调查对象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家庭政治历史,本人、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学习、工作、实践、生活表现等各方面情况。了解全面后,填写《电智学院党员发展对象面谈记录表》。
4、党务工作小组组长对本年级调查对象进行综合评价,按1:1.2的比例确定名单,并向党支部推荐发展对象。
(三)确定发展对象(完成时间2024.10.9前)
1、党支部召开支委会,申请人面向支委会述职,党务工作小组向支委会汇报发展对象考察情况,支委会听取支部党员意见,按照1:1比例讨论决定发展对象名单,每个支部可增加1名候补发展对象。
2、学院党委对拟定党员发展对象进行审查,确定发展对象名单。
3、学院对发展对象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4、对于暂时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应指派专人在5天内向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反馈,指出其仍需改进的地方,鼓励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四)发展对象政治审查、集中培训(完成时间:2024.11.12前)
1、党员发展对象领取《电智学院发展党员政审外调函》,联系主要社会关系进行政治审查,调查对象包括:父母、兄弟姐妹及其他联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
2、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要求,完成集中培训。
3、党务工作中心按党员发展对象政审情况、党校综合测评结果及日常表现,向学院党委推荐拟发展党员名单。
(五)党委预审(完成时间:2024.11.27)
1、党支委汇总、整理发展对象以下材料:
(1)发展党员工作登记表;
(2)入党申请书;
(3)思想汇报(入党积极分子以来每季度1篇);
(4)自传;
(5)政审回函材料;
(6)入党积极分子推优材料、发展对象推优材料;
(7)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训证书复印件;
2、党支委严格审查相关材料是否填写完整,其中:
(1)所有材料签名应手写签名,不能使用签章;
(2)《发展党员工作登记表》中“发展对象政治审查情况”一栏应交由相应年级辅导员对发展对象的在校表现、人事档案进行审查并亲笔签名。
3、学院对拟新发展党员名单及其简介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六)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完成时间:2024.12.5)
1、拟发展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12月3日到院楼207领取并填写《入党志愿书》,进一步完善党员入党材料;
2、支委会审查。支委会召开会议,对支部大会讨论的程序、内容等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将接收预备党员有关事项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3、支部大会讨论。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才能开会。
(1)主持人报告应到和实到会议的党员人数,主持人由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担任;
(2)发展对象宣读《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其他问题。
(3)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的有关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4)支部委员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综合审查情况。
(5)与会党员充分讨论。讨论时要充分发扬民主,让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发展对象本人要对大家的意见表明自己的态度及今后的决心。
(6)支部大会表决。表决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在支部大会召开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统计在票数内。
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发展对象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党支部应当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写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支部大会决议主要包括:发展对象的主要表现;应到会和实际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表决方式及结果;通过决议的日期;支部书记签名。
党支部要安排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保证会议记录完整准确。党支部及时将《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培养教育考察材料等,一并报党委审批。
(七)指派专人与发展对象谈话(完成时间:2024.12.11)
学院党委审批预备党员之前,指派专人(党委委员、特邀组织员、组织员)同发展对象谈话,做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发展对象提高对党的认识。谈话要认真审阅有关材料,详细了解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思想、学习、工作、生活情况,对党的基本知识掌握程度,对时事政治的了解,对自身优缺点的评价以及今后努力方向等,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帮助并提出要求和希望。谈话后应将谈话情况和自己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学院党委汇报。
(八)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完成时间:2024.12.15)
党委根据党支部报送的材料及谈话情况对发展对象的入党问题进行审批。主要审议申请人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申请人符合党员条件、入党手续完备的,可批准其为预备党员。党委批准后,下达《中共预备党员通知书》通知报批的党支部,党支部应及时通知党员本人。
(九)入党集中宣誓(待定)
预备党员要面对党旗进行宣誓。宣誓会场布置要庄重、简朴、整洁,主席台正中悬挂党旗;预备党员着装正式,佩戴党员徽章。
十、上述事宜如有调整,以最后通知为准。
十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刘永明(老师):13632852196
郑淏竣:15220068716
邵奕敏:15102015623
邮箱:2949249364@qq.com
电智学院学生党员发展对象面谈记录表.docx电智学院党员发展对象群众调查表.docx
电子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党务工作中心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