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助〔2023〕2号)和《关于做好我院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经学生自主申报、班级评议、学院审核、学生反馈、学校初审,现将我院2023-2024学年度春季通过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名单详见附件,秋季已通过认定的不再公示),2024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资格将参照此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
认定等级分为:特别困难、困难、一般困难,没在名单上面的则被认定为“不困难”。想要查看具体认定等级(特别困难、困难、一般困难)的同学可以自行到电子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303办公室找陈老师查看。
公示时间为2024年5月9日至13日,如有疑问可联系年级辅导员咨询。如对结果有异议,请于2024年5月13日中午12:00前以书面形式实名反馈至陈老师处,联系方式:13265380868。联系地址:电子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303办公室。
附件:【春季新增】电智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公示.xlsx
电子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