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助〔2023〕2号)《中共华南农业大学委员会 华南农业大学关于印发<华南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华农党发〔2023〕40号)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经学生自主申报、班级评议、学院审核、学生反馈、学校初审,现将我院2023-2024学年度春季通过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名单予以预公示(名单详见附件),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方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以及其他限定困难家庭学生申请的资助。
请注意,附件中是否困难为“否”则表示认定为不困难,为“是”则认定为困难,其中困难的具体认定等级分为:特别困难、困难、一般困难,想要查看具体认定等级的同学可以自行到电子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303办公室找陈老师查看。
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至5月2日,本次公示内如有修改变动则将重新公示,否则本次公示结果将作为我院本次困难认定最终结果上报。如有疑问可联系年级辅导员咨询,如对结果有异议,请于2023年5月2日12:00前以书面形式实名反馈至陈老师处,联系方式:13265380868。联系地址:电子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303办公室。
电智学院2023-2024学年度春季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预公示).xlsx
电子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