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生宿舍用电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电智-管理员发布时间:2023-10-29浏览次数:10

各本科生班、研究生班、全体同学:

学生社区是学生集体学习、生活、交往的重要场所,为加强学生宿舍用电安全教育管理,切实维护同学们生命财产安全,营造文明有序的宿舍环境,根据《华南农业大学学生公寓管理规定》(华南农办〔201965号),现决定开展我院学生宿舍安全用电常态化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31029日至1230

二、检查对象

我院全体本科生、研究生

三、检查目标

通过以查促建、查建结合,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将学生宿舍安全用电常态化检查与学生日常教育工作紧密结合,加强学生安全教育,使学生养成“讲卫生,倡文明,守纪律,重安全”的良好习惯,维护学生生命财产安全和健康成长。

四、检查内容

1.重点检查在宿舍内乱拉乱接电线,存放、使用违规的1200W大功率电器和违章电器(包括电冰箱、电热水器、电磁炉、微波炉、电烤箱、电暖气、电炒锅、电饭锅、电热棒、电烫斗、电热毯、干衣机等)行为。

2.重点检查学生宿舍、实验办公室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携带电动自行车电池(充电附件)进入宿舍、实验楼,从宿舍、消防插座、公共插座等违规私自拉线充电等行为。

3.重点检查学生宿舍违规使用电焊等实验工具等行为。

五、有关说明

1.以上情况一经发现,检查人员将现场拍照,登记房号、姓名、学号、班级等信息,请同学们予以配合。

2.学院在华山区10栋、11栋的院科创中心为大家提供电焊等实验设备,如有需要,可与学院科联人员联系使用。

3. 根据《华南农业大学学生公寓管理规定》(华南农办〔201965号)要求,“禁止在公寓存放或使用违章电器,禁止在公寓内乱拉乱接电线,盗用公共用电,一经发现以上违规行为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以警告以上处分;“禁止在学生宿舍携带、存放电动自行车电池或给电动自行车充电,一经发现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以严重警告以上处分”。“因违规行为发生消防事故或引起火灾的,处以记过以上处分,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学生宿舍人员高度密集,若宿舍内使用违章电器,容易引起电源线路外表过热发烫短路,酿成火灾。墙壁的插座与床铺距离比较近,宿舍空间狭小,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威胁到学生生命财产安全。为了同学们生命财产安全,请各位同学注意宿舍卫生以及宿舍用电安全问题并开展自查工作。请同学们积极配合,提前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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