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助〔2023〕2号)精神要求和《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经学生自主申报和学院审核,学生反馈,学校审核,现将我院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名单详见附件,秋季已通过认定的不再公示),2023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资格将参照此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
认定等级分为:特别困难、困难、一般困难,没在名单上面的则被认定为“不困难”。想要查看具体认定等级(特别困难、困难、一般困难)的同学可以自行到华山6栋社区办公室找张老师查看。
公示时间为2023年6月1日至5日,如有疑问可联系年级辅导员咨询。如对结果有异议,请于2023年6月5日中午12:00前以书面形式实名反馈至张老师处,联系方式:020-85283522。联系地址:华山6栋社区办公室。
电子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
2023年6月1日
【春季新增】电智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公示.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