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农业大学电子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

发布者:电子-管理员发布时间:2020-12-21浏览次数:2213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及我校《华南农业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要求及学院实际,电子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2021招收普通考生和硕博连读考生8名,确切招生人数以学校最终分配给我院的招生总指标数为准。全部考生均通过“申请-考核”制考试方式选拔。

现制定电子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2021年博士生招生实施细则如下:

一、培养目标及学制

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中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招生专业:农业工程(研究方向:农业电气化与自动化)

学制:三年。

二、报考条件报名时间

报考条件:参照按照《华南农业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执行。

网上报名时间:考生在20201220-2021228日登录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scau.edu.cn/yzb)点击“博士研究生招生系统”(http://yjsglxt.scau.edu.cn/open/Recruitxlbs/Signin.aspx)自行报名,并按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按要求提供真实材料。考生报名时不选择报考导师(复选通过后,由学院组织导师和学生互选)。

硕博连读考生除网上报名外,还需登陆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填写提交《华南农业大学2021年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

报名前须仔细阅读《华南农业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报名须知》,并按照说明及提示进行操作。

报名费缴纳:按照《华南农业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执行。

提交报考材料时间和方法:请于202138日—311日(工作日上班时间)前,向我校研招办提交(或邮寄)材料。相关要求按照《华南农业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执行。

邮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483号华南农业大学行政楼316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注明“2021年博士研究生报名材料”;联系电话:020-85280066;邮编:510642

三、外语入学考试

按照《华南农业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要求的英语条件执行。我院不接受日语考生报考。

四、选拔程序

(一)报考资格审查

学校会同学院对考生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要求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进入学院初选阶段。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由学院院长党委书记任组长,学院党委书记及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副院长任副组长,其他成员由学院党政班子成员、学院纪检委员、一级学科专业负责人和二级学科专业负责人组成。

  (三)选拔评分

全部考生均通过“申请-考核”制考试方式选拔,具体实施方式按照《华南农业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华南农业大学电子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评分细则》规定执行。

)确定录取名单并公示

学院按招生专业初选、笔试、综合面试的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学院拟录取名单,并组织招生导师和拟录取考生进行互选,研究生院审核后在校园网上公示,公示后无异议,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录取为我校非定向生的考生,考生须将人事档案、工资党团组织关系等转入华南农业大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录取为定向生的考生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等留在定向单位,定向单位必须与华南农业大学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毕业后考生按协议书就业。若因提供虚假信息被发现而造成取消考试、录取、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等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五、信息公开与监督

(一)按照教育部信息公开的规定,学校和学院都将通过网站公布博士生招生的相关信息。

(二)凡对录取结果持有异议的考生或导师,可在公示期间进行申诉。申诉人向电子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诉书及有关证明材料,由学院处理并存档备案;如对学院处理结果不服,可在学院处理结果下达后5个工作日内向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院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申诉。

(三)学院设有监督举报电话

电话: 020-85283522(学院办公室);

E-mail362249475@qq.comlianghm@scau.edu.cn老师梁老师)。

六、招生咨询

招生咨询部门:华南农业大学电子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

招生咨询热线:020-85283522老师);

电子邮件:362249475@qq.comlianghm@scau.edu.cn

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简章请查询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scau.edu.cn/yzb

七、其他说明

学院的实施细则中如有未尽事宜,请参照按照《华南农业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有关文件或通知执行。



电子工程学院 人工智能学院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