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为做好我院2019年下半年党费收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纳标准
党费交纳标准按照《关于调整党费收缴有关事项的通知》(华农组通〔2016〕3号)和《关于党费收缴的补充通知》(华农组通〔2016〕4号)执行。
入账程序
各支部收齐2019年下半年党费后于12月11日前交至组织员王越处,同时将本支部《党员党费交纳明细表》电子版发至王越。
三、注意事项
1. 从2018年1月起,我校在职教职工“工资养老保险金”由统发工资转入校发酬金中扣除,在计算党费时仍将“工资养老保险金”作为扣减项,目前财务系统显示为“预扣养老保险”。
2. 各党支部在收取离退休党支部的党费时,现场返纳80%,剩余部分与教职工、学生党员交纳的党费一并入账。没有单独设立离退休党支部的二级党组织、机关党委各党支部,现场返纳离退休党员交纳党费的80%,由支部管理使用。
3. 各党支部要认真核算、按时足额收取党员党费,并在党支部工作手册和党员党费证上做好记录。
联系人:王越
联系电话:
附件:1.《关于调整党费收缴有关事项的通知》(华农组通〔2016〕3号)
2.《关于党费收缴的补充通知》(华农组通〔2016〕4号)
中共华南农业大学电子工程学院委员会
2019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