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本科学生班:
根据《关于下达2015年国家助学贷款中央奖补专项资金的通知》(粤财教〔2015〕327号),2015年省财政一次性安排我校国家助学贷款中央奖补专项资金用于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和相关工作,为做好本次专项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在读本科生。
二、资助标准和名额
资助分为特殊困难助学金和困难生活补助金两类。其中,特殊困难助学金为1500元/人,我院共资助7人;困难生活补助金为1000元/人,我院共资助14人,一次性资助。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举止文明。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恶意拖欠学费行为。
3.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无不良嗜好。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积极参与公益活动。
四、申请时间
学生申请时间为2015年12月2日至7日。7日12:00之前将纸质版材料交给学院奖助贷工作中心负责人陈洪,电子版发至1317540026@qq.com。
五、申请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华南农业大学2015年国家助学贷款中央奖补专项资金资助申请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两份以及电子版)、《华南农业大学2014年国家助学贷款中央奖补专项资金资助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向学院提出申请。
2.学生所在班级评议、班主任推荐。
3.学院初审。各学院组织召开专项评审会议,对申请学生进行评选和审核后报学生工作部(处)。
4.学校审核与公示。学校对各学院上报名单进行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并通过审核的拟资助学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和标准给予资助。
六、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次资助工作,结合各类资助,统筹评选,公平、公正、公开、按时完成有关工作。
电子工程学院
2015年12月2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