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农业大学电子工程学院 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

发布者:信息中心学生干部发布时间:2019-12-06浏览次数:637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及我校《华南农业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要求,电子工程学院2020年计划招收普通考生和硕博连读考生2名,确切招生人数以学校最终分配给我院的招生总指标数为准。全部考生均通过“申请-考核”制考试方式选拔。

现制定电子工程学院2020年博士生招生实施细则如下:

一、培养目标及学制

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中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招生专业:农业电气化与自动化。

学制:三年。

二、报考条件、报名时间

报考条件:参照《华南农业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执行。

报名时间:考生在2019年12月10日-2020年2月15日登录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scau.edu.cn/yzb)点击“博士研究生招生系统(http://202.116.161.9/open/Recruitxlbs/Signin.aspx)自行报名。考生报名时不选择报考导师(复选通过后,由学院组织导师和学生互选)。

硕博连读考生除网上报名外,还需登陆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填写《华南农业大学2020年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

报名前须仔细阅读《华南农业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报名须知》,并按照说明及提示进行操作。

提交材料时间和方法:请于2020年2月25日—2月28日(工作日上班时间),向我校研招办提交(或邮寄)材料。

邮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483号华南农业大学行政楼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注明“2020年博士研究生报名材料”;联系电话:020-85280066;邮编:510642。

三、外语入学考试

按照《华南农业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要求执行。不接受日语考生报考。

四、选拔程序

(一)报考资格审查

学校会同学院对考生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要求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进入学院初选阶段。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由院长任组长,学院党委书记及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副院长任副组长,其他成员由学院党政班子成员、学院纪检委员、一级学科专业负责人和二级学科专业负责人组成。

(三)初选

学院按招生专业组成初选审核学科专家组(不少于7人),根据考生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外语能力、科研潜质和基本素质进行初选。初选标准为满分100分,其中英语能力30分、科研潜质40分、基本素质30分。实行每位专家独立评分,以学科专业为单位,去掉最高与最低分,再计算平均分,按平均分由高到低排序,且达到60分以上,按差额复试的原则,提出进入复选阶段的考生名单。进入复选阶段考生人数与录取人数比例不超过2:1。

(四)复选

复选含笔试和综合面试两部分。主要是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外语水平、创新精神和能力、科研潜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1. 笔试:对进入复选阶段的考生进行专业能力闭卷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笔试成绩100分为满分,60分为合格线。

2.综合面试。学院按招生专业组成复选面试专家组(不少于7人)对考生进行面试。由申请人向面试小组作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

面试时考生以PPT形式首先用15分钟时间进行学术报告及研究工作设想,然后考核小组提问。主要考核英文听说能力(30%)、创新能力(20%)、科研潜质(30%)和综合素质(20%)。专家现场打分,去掉最高与最低分,再计算平均分。综合面试成绩100分为满分,60分为合格线。每位考生综合面试时间不低于30分钟。

学院确定复选通过名单后,组织导师和学生进行互选,确定拟录取名单。

复选工作的具体安排将提前5天在学院主页公布,复选结束后在学院网页公布复选通过名单及拟录取导师。

(五)成绩使用

复选成绩=笔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总成绩=初选成绩*30%+复选成绩*70%。

(六)确定录取名单并公示

学院按招生专业初选、笔试、综合面试的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学院拟录取名单,并组织招生导师和拟录取考生进行互选,研究生院审核后于2020年5月20日前在校园网上公示,公示后无异议,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录取为我校非定向生的考生,考生须将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转入华南农业大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录取为定向生的考生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等留在定向单位,定向单位必须与华南农业大学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毕业后考生按协议书就业。若因提供虚假信息被发现而造成取消考试、录取、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等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五、信息公开与监督

一)按照教育部信息公开的规定,学校和学院都将通过网站公布博士生招生的相关信息。

(二)凡对录取结果持有异议的考生或导师,可在公示期间进行申诉。申诉人向电子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诉书及有关证明材料,由学院处理并存档备案;如对学院处理结果不服,可在学院处理结果下达后5个工作日内向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院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申诉。

(三)学院设有监督举报电话

电话: 020-85283522(学院办公室);

E-mail:zwy526@scau.edu.cn(张老师)。

六、招生咨询

招生咨询部门:华南农业大学电子工程学院;

招生咨询热线:020-85283522(张老师);

电子邮件:zwy526@scau.edu.cn;

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简章请查询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scau.edu.cn/yzb。

七、其他说明

在学院的实施细则中如有未尽事宜,请参照《华南农业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有关文件或通知执行。

 

华南农业大学电子工程学院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