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9-03 浏览次数:357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扎实抓好党员队伍建设这一基础性工程,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华南农业大学关于进一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意见》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将2026年下半年发展党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第一部分    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一、提交入党申请书(完成时间:2026年9月15日前)

1.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2.申请入党坚持自愿的原则,由本人向联系的党支部提出书面申请。

3.《入党申请书》需要使用华农方格纸手写,字数不少于3000字,字迹清晰,书面整洁,无错别字和无涂改痕迹。书写完毕的入党申请书需用订书机订好,以防脱落,并用铅笔在正面书写本人姓名、班级。

二、入党申请人公示(完成时间:2026年9月16日-2026年9月22日)

党支部要及时审阅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及时将入党申请人名单报学院党委。党委统一进行公示,接受监督,时间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向党支部或上级党组织提出。对反映的问题,有关党组织要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

三、党组织派人谈话(完成时间:2026年9月20日前)

党组织指派专人同入党申请人进行谈话,了解学习工作经历、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遵纪守法以及家庭情况等基本情况,并向其介绍党的基本知识、党员的标准和条件。谈话结束后,谈话人要及时将谈话情况进行整理,形成书面记录,上交党支部作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依据。

四、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完成时间:2026年9月23日前)

已递交入党申请书且上级党组织已派人谈话的人员,符合要求的可被推荐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具体步骤是:

1.入党申请人为共青团员的,应由所在班级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全体团员以无记名投票形式进行推优。具体安排按照《华南农业大学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执行。

2.入党申请人为非共青团员的,按照学院党委当期下达的指标数,经党支部委员会综合研究申请人各方面情况后,择优推荐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

五、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完成时间:2026年9月24日)

党支部委员会根据党员推荐情况或团员推优情况、申请人现实表现情况综合研究决定,形成名单报学院党委。

六、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公示(完成时间:2026年9月28日至2026年10月9日)

学院党委将党支部研究决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监督,时间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向党支部或上级党组织提出。对反映的问题,有关党组织要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

七、学院党委备案(完成时间:2026年10月10日)

公示无异议后,党支部报党委备案。备案材料包括:入党申请人基本情况;推荐和推优情况;支部委员会意见等。党委根据党支部报送具体情况,对入党积极分子是否具备条件、手续是否齐全等进行研究。研究同意后,对入党积极分子给予备案。

八、指定培养联系人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后,党组织应当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由经过一定时间党内生活的锻炼、能够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比较好、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心强的党员担任,主要任务是: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和阐释共产党人的信仰信念,介绍党的基本知识,引导其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经常谈心谈话,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上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九、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

党组织应当采取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集中培训等方法,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章、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作风教育,党的纪律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第二部分    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

一、经共青团推荐确定为发展对象候选人(完成时间:2026年9月24日前)

1.符合以下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可经共青团推荐,确定为发展对象候选人:

1)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满一年及以上。

2)完成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

3)本科二年级入党积极分子上学期绩点排名行政班班级前50%(含50%);本科三年级及以上入党积极分子上学期绩点在3.20及以上。

4)培养教育期间(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至今),累计完成志愿服务时数不少于40个小时,其中校园志愿服务不少于12个小时,近半年志愿服务时数不少于12个小时。

5)入学以来,至少完整担任一次党团班及各类服务型组织的学生干部(含助管、助教、干事等)。(此条件从2025年秋季学期批次入党积极分子开始执行。2025年秋季学期转入的研究生入党积极分子参照执行)

6)未出现违法、违纪和严重违反校规的行为、不存在重修且未修完的课程、非毕业班最后一学期的学生。出现违法、违纪和严重违反校规的行为、存在重修且未修完的课程、毕业前3个月的不考虑发展。

2.凡从其他单位转入本学院的入党积极分子,须由原所属党组织完整移交入党材料原件(包括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思想汇报等全过程材料),确保档案规范齐全、连续记录自申请入党至转入期间的思想动态及现实表现。经学院党委审核确认入党积极分子身份有效后,纳入本学院党员发展培养体系,并自材料审核通过之日起进行不少于一学期的培养考察,考察期满经综合评估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阶段发展程序。

二、开展群众调查、民意测评和综合考察,全面了解发展对象情况(完成时间:2026年9月25日-2026年9月28日)

1.成功推优的入党积极分子,按照《人工智能与低空技术学院推荐发展对象评议表(试行)》和《人工智能与低空技术学院发展对象考察指标(试行)》要求,整理上交培养期间材料。(具体上交形式由支部确定并另行通知)

2.各支部组建党员调查小组,对入党积极分子的综合表现进行全方位了解,并形成群众调查意见。

3.调查群众包括:

1)发展对象候选人所在班级班主任、所在学生组织指导老师、导师;

2)发展对象候选人所在班级学生,应涵盖班级党员、班长团支书、舍友等,调查人数不少于8人;

3)若发展对象候选人为学生干部或科研小组成员,则应调查发展对象候选人所在学生组织(团队)学生或科研小组成员,调查人数不少于3人;学生组织同学应涵盖发展对象候选人的上下年级以及同级的组织成员。

4.征求年级党务工作小组意见,由年级辅导员、年级及班级委员代表组成,综合班主任、任课教师、年级学生等意见,对发展对象候选人进行考察评议。

5.形成拟发展对象名单并上报学院党委。

三、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拟列为发展对象名单(完成时间:2026年9月29日)

党支部委员会召开会议,根据培养联系人向党支部提出的能否列为发展对象人选的意见、征求到的党员和群众意见、入党积极分子本人的现实表现,综合分析,讨论拟列为发展对象名单。

四、学院党委研究拟列为发展对象名单(完成时间:2026年9月30日)

党支部委员会将讨论后的拟发展对象名单报学院党委学院党委对发展对象人选标准条件和发展程序是否符合要求、材料是否规范齐全等进行研究,并将同意拟列为发展对象的名单进行公示。

五、拟列为发展对象名单公示(完成时间:2026年10月8日-2026年10月13日)

学院党委将拟列为发展对象名单进行统一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向党支部或上级党组织提出。对反映的问题,有关党组织要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公示结果不影响发展入党的,可以列为发展对象。

六、确定入党介绍人

支部指定两名正式党员担任入党介绍人。受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在影响期内的党员,不宜作入党介绍人。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不能作入党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向发展对象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学习工作经历、现实表现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指导发展对象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向党支部党员大会负责地介绍发展对象的情况;发展对象批准为预备党员后,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帮助,在《预备党员教育考察登记表》上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

七、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完成时间:2026年10月16日前)

发展对象确定后,党支部要对其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注重本人的一贯表现。

1.主要内容: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的情况;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表现;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急难险重任务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以及网络行为表现的情况;家庭主要成员和重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2.基本方法: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或者外调。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后,情况清楚的可以不函调或者外调。对流动人员中的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时,还应当征求其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层党组织的意见。

3.政治审查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注重本人的一贯表现。审查情况应当由党支部形成结论性材料。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八、发展对象参加集中培训(完成时间:2026年10月中下旬)

发展对象统一参加发展对象培训班,党校根据综合测评结果及日常表现进行考察,准予结业者发放结业证书。凡是未参加发展对象培训班或不能结业的,不能发展入党。

第三部分    预备党员的接收

一、党支部委员会审查及学院党委预审(完成时间:2026年11月12日前)

1.党支部委员会汇总、整理发展对象材料,严格审查发展程序是否符合《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材料是否规范齐全、政治审查是否合格、是否经过短期集中培训并合格、公示情况是否合格。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报党委预审。

2.学院党委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等进行审查,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党支部。

3.根据审查合格情况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4.毕业生离校、教职工离职前三个月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

二、填写入党志愿书(完成时间:2026年11月13日-2026年11月17日)

党支部要向预审通过后的发展对象讲清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的内容和要求,在入党介绍人指导下,发展对象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地逐项填写。党支部要对填写好的《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内容进行严格审查。

三、拟接收预备党员公示(完成时间:2026年11月16日-2026年11月20日)

学院党委将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监督,时间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向党支部或上级党组织提出。对反映的问题,有关党组织要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

四、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完成时间:2026年11月25日)

1.党支部委员会审查。党支部委员会召开会议,对党员大会讨论的程序、内容等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将接收中共预备党员有关事项提交党员大会讨论。

2.党员大会讨论。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党支部党员大会,实际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的半数。主要程序包括:

1)主持人报告应到和实到会议的党员人数,主持人由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担任。

2)发展对象宣读《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家庭主要成员和重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3)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的有关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4)党支部委员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

5)与会党员充分讨论。讨论时要充分发扬民主,让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发展对象本人要对大家的意见表明自己的态度及今后的决心。

6)无记名投票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党员,在党支部党员大会召开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统计在票数内。

3.党员大会讨论两个以上发展对象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4.党支部应当及时将党员大会决议写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党员大会决议主要包括:发展对象的主要表现;应到会和实际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表决结果;通过决议的日期;党支部书记签名。

5.党支部要安排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保证会议记录完整准确。党支部及时将《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培养教育考察材料等,一并报党委审批。

五、指派专人与发展对象谈话(完成时间:2026年12月5日前)

学院党委审批预备党员之前,指派党委委员或者组织员同发展对象谈话,做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发展对象提高对党的认识。谈话人要认真审阅有关材料,详细了解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思想、学习、工作、生活情况,对党的基本知识掌握程度,对时事政治的了解,对自身优缺点的评价以及今后努力方向等,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帮助并提出要求和希望。谈话后应将谈话情况和自己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学院党委汇报。

六、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完成时间:2026年12月23日)

学院党委根据党支部报送的材料及谈话情况对发展对象的入党问题进行审批。党委审批意见写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七、入党集中宣誓(待定)

预备党员要面对党旗进行宣誓。宣誓会场布置要庄重、简朴、整洁,主席台正中悬挂党旗,预备党员着装正式,佩戴党员徽章。

第四部分    预备党员的转正

一、预备党员提出转正申请(完成时间:2026年11月10日前)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时,个人应提前主动向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预备党员在写转正申请过程中,应当通过回顾总结在预备期间的表现,对照党员标准全面检查自己,肯定成绩和进步找出差距和今后的努力方向,表明自己的决心。对于入党时应向而未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或在预备期间发生的应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应在转正申请中写清楚。转正申请要实事求是,不能为了按期转正而掩盖缺点和不足。

参考链接:https://www.12371.cn/2020/11/16/ARTI1605506484924987.shtml

二、整理预备党员材料(完成时间:2026年11月20日-2026年11月25日)

党支部委员会汇总、整理预备党员材料,严格审查发展程序是否符合《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材料是否规范齐全、政治审查是否合格、是否经过短期集中培训并合格、公示情况是否合格,总结预备期内的考察意见并对预备党员能否按期转正形成初步意见。

三、组织政治理论测试(完成时间:2026年11月25日前)

学院统一组织即将转正的预备党员进行政治理论测试,测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时政热点、《中国共产党章程》以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内容,重点考察预备党员对近期的重点政治理论内容掌握情况,确保预备党员具备扎实的政治理论素养和党性修养,严把党员发展“入口关”和“质量关”。测试结果将作为预备党员能否按期转正的重要依据。

四、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完成时间:2026年11月26日-2026年11月30日)

1.各支部组织以座谈会、调查问卷、个别谈话等形式,对预备党员的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2.调查党员和群众包括:

1)预备党员所在班级班主任、所在学生组织指导老师、导师;

2)预备党员所在班级学生,应涵盖班级党员、班长团支书、舍友等,调查人数不少于8人;

3)若预备党员为学生干部或科研小组成员,则应调查其所在学生组织(团队)学生或科研小组成员,调查人数不少于3人;学生组织同学应涵盖预备党员的上下年级以及同级的组织成员。

3.征求年级党务工作小组意见,重点了解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的表现情况。

五、拟转正预备党员名单公示(完成时间:2026年11月26日-2026年12月2日)

学院党委将拟转正预备党员名单进行统一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向党支部或上级党组织提出。对反映的问题,有关党组织要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

六、党支部委员会审查(完成时间:2026年11月25日)

党支部委员会根据政治理论测试情况、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情况、公示情况、介绍人意见及预备党员的现实表现,对预备党员转正情况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提交党员大会讨论。

七、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完成时间:2026年11月25日)

召开党员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实际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的半数。。主要程序包括:

1)预备党员汇报自己在预备期间的表现;

2)入党介绍人介绍预备党员预备期间有关情况,并对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表明意见;

3)党支部委员会介绍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教育和考察情况,提出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

4)党员大会进行讨论,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

5)党支部委员会提出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

6)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对党员大会讨论的意见表明态度;

7)无记名投票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的半数,才能通过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党员,在党支部党员大会召开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统计在票数内。

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预备党员违犯党纪,情节较轻,可以保留预备党员资格的,应当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或者延长预备期;情节较重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党支部应及时将党员大会决议填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并连同转正申请书、预备期间的思想汇报、党支部的考察鉴定材料、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和公示情况等材料报学院党委审批。

八、党委审批预备党员转正(完成时间:2026年11月26日)

学院党委根据党支部报送的材料对预备党员转正情况进行审批。审批意见要及时填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写清楚党龄的起算时间,同时通知党支部。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九、材料存档

预备党员转正后,党组织应当及时将《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入党培养登记表、政审材料、预备党员考察表、党校培训结业证书、自传、思想汇报等有关材料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人工智能与低空技术学院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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