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2-09 浏览次数:314
各学生党支部:
根据《普通高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教党[2017]8号)文件精神,入党积极分子(含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应定期向党组织进行书面或口头思想汇报。为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过程培养和考察,请入党积极分子(含发展对象)、预备党员撰写2025年第四季度思想汇报。有关要求如下:
一、思想汇报主题
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广东和出席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开幕式期间,着眼党之大计、国之大计、民之大计,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为广东奋进新征程把脉定向、注入强大动力。入党积极分子(含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应通过个人自主学习和集中学习、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学懂弄通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
入党积极分子(含发展对象)、预备党员要以此次学习为契机,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挺膺担当”的奋斗实践,在学思践悟中锤炼品格、提升本领,为国家和社会的进步贡献青春力量,并结合学习内容撰写一篇思想汇报,向党组织汇报自己近期在平时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的情况以及对此次学习教育专题的心得体会。按照思想汇报格式书写(附件1)。
二、评阅要求
各党支部要组织入党联系人(介绍人或党支委)对思想汇报进行评阅(可增加附页写“评阅意见”并签名)。评阅等级可划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差四个级别,评定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总数的三分之一。党支部要将入党积极分子是否按要求及时提交思想汇报及入党联系人(介绍人或党支委)评语意见等作为入党和转正的参考依据之一。思想汇报将放入人事档案(或党员档案)中。
三、提交方式及说明
请各位入党积极分子(含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于2025年12月30日前将思想汇报提交至班级入党联系人;入党联系人需完成评阅、将评阅结果录入思想汇报汇总表(附件2)并提交党支部组织委员处,思想汇报原件返还本人留存;各党支部组织委员须于2026年1月5日前将本支部汇总表提交至党务工作中心组织部负责人邮箱:mxn2004@stu.scau.edu.cn
特此通知。
电子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党务工作中心
202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