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3-25 浏览次数:10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扎实抓好党员队伍建设这一基础性工程,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华南农业大学关于进一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意见》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将2025年上半年发展对象政治审查工作(以下简称“政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5年3月30日-2025年4月9日。
二、政审内容
1. 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
2. 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
3. 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
4. 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三、政审方式
1. 查阅个人档案及相关材料。
2. 走访调查所在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及群众。
3. 与本人进行面对面谈话,了解其思想动态及政治立场。
4. 必要时,可函调或外调相关证明材料。
5. 自传。
四、自传要求
1. 撰写要求:使用华农方格纸,字数2000以上,请在左上角用订书机装订,并在第一面上方用铅笔,写上自己的姓名、年级班级、党支部全称。
2. 内容包括:本人姓名、民族、出生年月、年龄、籍贯、出生地、家庭出身、职业、家庭成员以及每个阶段的学习经历。
五、函调或外调要求
1. 政审外调函由发展对象双亲的居委会或工作单位党组织(或其他能够出具政审证明的党组织)按照填写说明填写完整,加盖党组织公章后密封寄回。
2. 如无特殊情况,父母双方都需要进行函调,故每位发展对象应有2份政审外调回函。
3. 函调单位(地址)一般为发展对象双亲所在的居委会或工作单位。
4. 发展对象务必提前确认好双亲的函调单位(地址)是否能开具政审文件,且落款公章为党章。
5. 政审回函信封必须保持密封完好,不可拆破。
六、注意事项
1. 政审对象应积极配合党组织的工作,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及所需材料,不得隐瞒或伪造事实。
2. 相关单位、党组织及个人应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如实反映政审对象的情况,确保政审工作的客观公正。
3. 对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电子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党务工作中心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