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2-20 浏览次数:22
各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华南农业大学关于进一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意见》及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把好党员发展过程的“思想关”“培养关”,现就开展2025年第一季度中共预备党员考察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了解预备党员在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表现,特别是入党后的成长进步情况,及时发现并帮助解决存在的问题,促进预备党员自我反思,明确改进方向,加速其成长为合格的共产党员。
二、考察对象
全体预备党员。
三、考察时间
2025年2月21日至2025年2月28日。
四、考察内容
1.思想政治表现:重点考察预备党员是否坚定共产主义信仰,是否认真学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是否积极参加党内政治生活,执行党的决议,遵守党的纪律。
2.学习态度与成绩:考察预备党员是否勤奋学习,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特别是在专业知识技能方面的进步情况。
3.工作表现与贡献:评估预备党员是否尽职尽责,能否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集体和社会做出的贡献。
4.群众基础与道德品质:了解预备党员与群众的关系,是否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以及个人品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等方面的表现。
五、考察方法
1.个人汇报:预备党员需撰写季度思想汇报,实事求是地总结自己的思想、学习、工作情况,查找不足并制定改进措施。
2.征求意见:通过个别谈话、问卷调查等方式,广泛听取支部党员意见以及预备党员所在年级、班级、课题组的群众意见。
3.综合评定:支部委员会根据预备党员个人汇报及征求意见,进行综合评定,形成考察结论。
六、工作要求
1.预备党员要认真对待考察工作,如实反映情况,积极准备汇报材料,主动寻求反馈,制定并落实改进措施。
2.各支部要认真负责,精心组织,细化工作流程,确保评价全面、客观,不走形式。
3.考察结束后,支部要及时向预备党员反馈考察意见,建立跟踪培养机制,持续关注预备党员的成长与发展。
4.考察情况要及时记录到预备党员《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登记表》中,考察结果要及时上报学院党委备案。
华南农业大学电子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党委
2025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