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华南农业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管理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负责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负责制订本学院复试工作的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建立复试专家库并从中抽签确定各复试专家小组成员、组织本单位的复试具体工作、审核复试记录与结果,上报复试成绩和复试材料等工作,并负责解释本学院的复试结果。具体如下:
组 长:王海林
副组长:张晖 郑灯
组 员:王卫星、李震、刘盛展、刘金龙、龙拥兵
二、复试时间与地点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时间按专业分批次进行,复试地点定于电子工程学院。
第一志愿考生:2019年3月27日上午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查,下午15:00-16:00复试(2号楼1楼教师发展中心)。
调剂考生具体安排将在电子工程学院网页通知。
三、复试专家组成学院将建立复试专家库,并按照招生专业目录的招生专业,从复试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成立复试专家小组,由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复试专家小组成员不少于5名,其中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名。另外配备工作秘书1名(记录员),负责复试记录和协调安排有关事宜。
复试专家小组应全面掌握学校及本学院制订的复试工作方案,在结合本学科特点、培养目标及培养方案的基础上,确定考生面试、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等综合考核的具体内容、程序、评判规则、评分标准,并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秘书负责查验复试考生身份,规范做好复试记录并由专家组、记录员逐一签名,复试全程要录音录像,复试结束后将复试的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等原始材料整理完整连同录音录像交学院统一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四、复试内容与形式学院将根据学校发布的参加复试考生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和复试原则,结合本学院情况确定复试名单,安排复试。复试一律采取差额复试办法,电子工程学院复试考生原则上按1 : 1.2的比例复试,生源充足的专业复试比例可以不超过1:1.5。调剂考生复试比例可以适当扩大。
复试重点考查考生的知识结构、实践(实验)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外语应用能力、汉语写作水平、本科学习的课程与成绩以及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心理素质、人文素质、举止礼仪、表达能力等。
复试内容包括外语水平测试、专业素质及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三个部分。
1、外语能力测试主要考查外语听说、阅读理解能力,满分为100分。
2、专业素质及能力考核专业素质及能力考核满分100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科研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3、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满分100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包括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经历;
(3)事业心和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
(4)人文素质;
(5)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等。
复试采取面试方式,由参加复试的老师直接提问或由考生当场抽题作答,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
五、复试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复试成绩=外语能力成绩×30%+专业素质能力成绩×40%+综合素质能力成绩×30%。
2、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5)×50%+复试成绩×50%。
六、拟招生计划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如下,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教育部下达计划、上线考生情况、复试情况进行微调。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专业类型 | 拟招生人数 |
080300 | 光学工程 | 学术型 | 2 |
081203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学术型 | 2 |
082804 | 农业电气化与自动化 | 学术型 | 1 |
085211 | 计算机技术 | 专业型 | 17 |
085227 | 农业工程 | 专业型 | 2 |
095136 | 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 | 专业型 | 8 |
七、录取原则:1、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低于60分为不及格)。
2、各专业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类,其中全日制考生按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类,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分别确定拟录取名单。
3、调剂考生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分别复试及排序,先录取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
4、录取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若总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调剂考生可根据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
5、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拟录取考生名单确定后,由学院组织拟录取考生和导师进行师生互选。
八、体格检查复试考生必须按学校医院规定进行体检或者提供半年内三级甲等医院体检报告(已参加本校毕业生体检的华南农业大学应届生不再体检)。体检项目为:肝功能2项(ALT、AST)、胸部X光检查、内外科、视力、辨色力、血压。
参加学校医院体检时间为3月27、28日,4月1、4、8、11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
九、复试资格审查及材料要求学院在复试前将对考生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资格审查须查验和收集的材料:
(1)往届生:查验身份证、学位学历证原件,收复印件;
(2)应届生:查验身份证、学生证原件,收复印件;
(3)收成绩单原件(往届生复印件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后视同原件);
(4)“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需提供入伍和退役证明材料;
(5)需要收取其他材料的考生会另外说明。
(6)忘记带材料或材料不齐的考生,务必于4月28号前交到研招办,没有材料的不予录取。
十、复试信息公开学院将在本学院网站公布学院复试方案及其他内容,具体如下:
(1)学院复试办法及各招生专业拟招生人数。
(2)复试考生名单。
公布进入复试考生的姓名、考生编号、复试专业、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对破格复试、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考生的相关情况应进行说明。
(3)学院考生复试结果公示。
公示各专业考生复试结果,内容应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复试专业、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并应对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进行说明。复试结果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公示期间不得修改;公示内容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天。
(4)对于其他按规定应予公开的招生录取信息要及时主动公开。
拟录取考生名单由学校研招办统一汇总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复试专业、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
十一、监督和复议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院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全校的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2.实行监督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全校的复试工作进行监督,加强监管。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对本院考生的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当考生对复试提出书面质疑和申诉时,学院领导小组要提供书面说明,负责向考生进行解释或提出解决办法。
3.实行复议制度。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应在15日内做出回复。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或复试专家小组进行复议。
学院监督电话:02085281302 电子信箱:dzxy@scau.edu.cn
其他未尽事宜,以《华南农业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规定》为准。
电子工程学院
201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