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本科生班级:
按照国家及学校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学生应当按照学校规定按时报到,并办理注册手续,方可取得学籍,才能享有在校期间的各种权利。根据校长办公室《关于2016年寒假安排的通知》以及学生工作部(处)《关于做好本科生2015~2016学年度第二学期报到管理工作的通知》的相关安排,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我院2015~2016学年度第二学期本科生报到及注册管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6年寒假放假时间
学生放假时间从2016年1月25日起至2月25日止。
二、2015-2016学年度第二学期本科生注册安排
1.注册时间:2016年2月26日、2月27日两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截止时间为2月27日17时00分,2月29日为正式上课时间。
2.注册地点:华山区学生在院楼(2号楼)楼前;泰山区学生在泰山区9栋架空层。
3.注册注意事项:
(1)注册手续须学生本人办理,不得由他人代为办理。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办理暂缓注册手续。①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原因不能按规定时间报到注册的,必须以电子邮件形式向本年级辅导员请假,邮件内需含有具体请假原因、拟返校时间、家长知情同意书及家长签名(手写版)照片。电话联系辅导员确认信息接收情况,辅导员同意后请假成功。返校后第一时间向辅导员报到注册。(注:买不到票、晕车、亲属结婚等不属于不可抗拒原因,一律不予请假)
②学生因病不能按时注册的,应当提前以“短信+电话”的形式向本年级辅导员请假,并在返校后出示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经学院审核后按上述规定办理注册手续。
(2)无正当理由和有效证明而不按规定时间报到注册的,一周内按违纪处理,并在综合测评中给予扣分处理。超出二周的,不予注册。不予注册的学生不能取得学籍,按退学处理未按时报到注册且未办理暂缓注册手续的学生名单将于2月28日上午10:00前在学院网页上公示并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被通报批评学生一切评优资格。
(3)毕业班同学必须按时注册,因2月27日为毕业生体检时间,因此实习、找工作等不能作为不按时报到注册理由。
三、不予注册的规定及处理
(一)无正当理由和有效证明而超过二周不返校报到注册或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二)不予注册的学生不能取得学籍,按退学处理。
四、2016年寒假安全注意事项
(一)留校学生注意事项
1.留校学生应在年级辅导员处登记自己姓名及留校情况,便于辅导员掌握情况。其间如短暂离校需向宿舍管理员、辅导员通报。
2.增强防火、防盗、防诈骗意识,离开宿舍时关闭电源、水源,锁门,关窗。严禁在宿舍内私拉电源烧水或煮食,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
3.遵守宿舍管理规定,服从学校值班人员、宿舍管理人员的管理,不迟于宿舍规定时间返回,不得留宿外来人员。
(二)离校学生注意事项
1.假期宿舍内最后一名离校同学应将本宿舍全部离校、寒假期间宿舍无人居住等情况告知宿舍管理员。
2.返校、访亲探友、外出旅行、做社会兼职、返校等活动要注意人身安全,尽量不要到人流密集的地方;旅途中要注意交通安全,严禁私自包车回家或返校;注意饮食卫生。严禁未经家长同意自行外出旅游,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3.遵守法律法规、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不得参与传销等非法组织以及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有关活动。
辅导员联系方式:
12级 刘改莲 345263552@qq.com
13级 严玛丽 362249475@qq.com
14级 庞日君 710906014@qq.com
15级 陈亚励 234241363@qq.com
电子工程学院
2016年1月19日